笔记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股票爆仓后,我获得了重生后改命 > 第177章 孙大勇病了
    四十年同学聚会结束后的第三天,贾小花在自家阳台上浇花时,手机响了。

    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,归属地显示“云南大理”。她愣了一下,放下水壶,接了电话。

    “贾小花?我是孙大勇。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急促,不像聚会那天那样爽朗。

    “大勇?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有件事,那天聚会上我没说。”孙大勇沉默了几秒,“其实我三年前搬去大理,不只是因为想种花。我是因为……我得了个病。”

    贾小花的手攥紧了手机。

    “什么病?”

    “帕金森。”孙大勇的声音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,“早期,吃药控制着,还行。

    但我知道,这病只会越来越重。我搬去大理,是想趁还能动的时候,过点自己想过的日子。”

    贾小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,阳光照在她身上,她却觉得有些冷。

    “那天聚会,我看你状态挺好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吃了药的。”孙大勇笑了笑,“而且那天高兴,人一高兴,病就忘了。但回来后,手又开始抖了。”

    “大勇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打电话给你,不是想让你担心。”孙大勇打断了她,“我是想拜托你一件事。

    咱们班的同学录,你帮我留一份。以后……要是我有什么情况,你帮我跟大家说一声。”

    贾小花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——他是在交代后事。

    “你别胡说。”她的声音有些严厉,“现在医学这么发达,帕金森又不是绝症,控制好了能活很久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孙大勇说,“但人到了这个年纪,什么事都得提前想想。

    那天聚会上,我看到王德明和刘桂芳的座位空着,我心里就咯噔了一下。咱们这代人啊,已经开始一个一个地走了。”

    贾小花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她想起聚会那天,签到台旁边摆了两把空椅子,椅背上贴着王德明和刘桂芳的名字。

    那是陈伟的主意,说“他们虽然来不了了,但也应该在场”。

    当时大家都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有人说:“来来来,给他们倒杯酒,敬他们一杯。”

    就这样,四十五个人的班级,来了四十三个人,两把空椅子,四十杯酒。

    “大勇,”贾小花深吸一口气,“你把地址给我,我过几天去看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来大理?别折腾了,那么远。”

    “我退休了,有的是时间。”贾小花站起来,语气不容拒绝,“你把地址发给我,我坐高铁去。

    我飞到昆明,昆明到大理,也就两个小时。”

    孙大勇沉默了很久,最后说:“好。你来,我带你看看我种的花。”

    挂了电话,贾小花在阳台上站了很久。

    楼下的街道上,车流不息,行人匆匆。上海的秋天总是很短暂,梧桐叶开始泛黄,风一吹,簌簌落了一地。

    她想起高中时的孙大勇——黑黑瘦瘦,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,体育课上跑得最快,篮球打得最好。

    他是班上的体育委员,每天早操时站在最前面领操,动作标准得像教科书。

    那时候谁会想到,这个跑得最快的男生,有一天会连手都抬不起来。

    一周后,贾小花坐上了上海飞往昆明的航班。

    陈伟本来要陪她来,但她拒绝了:“你在家看着孙子,我去一两天就回来。”

    她没告诉陈伟孙大勇的病情,只说想去大理散散心。

    从昆明南站转乘动车,两个小时后,她站在了大理站的出口。

    孙大勇来接她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T恤,戴着一顶草帽,皮肤比以前更黑了。

    “小花,这边!”他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贾小花注意到他挥手的动作有些僵硬,右手微微颤抖。

    她装作没看见,拖着行李箱走过去:“大勇,你怎么晒成这样了?”

    “大理的紫外线,不是盖的。”孙大勇接过她的行李箱,“走吧,我带你去吃饭。有一家白族菜馆,酸辣鱼做得特别好。”

    他走路的姿势还算正常,但右腿似乎有些拖沓。贾小花跟在他身后,心里一阵一阵地发紧。

    孙大勇住在大理古城附近的一个村子里,租了一个白族小院,院子里种满了花——三角梅、月季、茉莉、桂花,还有一大片多肉植物。

    “这些都是你种的?”贾小花站在院子里,四处打量。

    “大部分是。”孙大勇指了指墙角的一片多肉,“那些是我来之后种的。

    原来这个院子荒了好几年,房东听说我要种花,高兴得不得了,说终于有人帮他打理院子了。”

    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柿子树,树上挂满了青涩的柿子。树下一张石桌、两把竹椅,桌上放着一套粗陶茶具。

    “坐,我给你泡茶。”孙大勇在石桌旁坐下,开始烧水泡茶。

    他的手抖得比在车站时更明显了,倒水时溅了一些在桌面上。

    “我来吧。”贾小花伸手去接水壶。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孙大勇固执地自己倒完了水,“我得练习,医生说要多动手,不能因为抖就不做了。越不做,越不会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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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贾小花看着他笨拙却认真的样子,鼻子一酸,别过头去看院子里的花。

    “这棵柿子树,每年结很多柿子。”孙大勇泡好茶,指了指头顶的树枝,“我吃不完,就晒柿饼,寄给我闺女。她小时候最爱吃柿饼。”

    “你闺女在昆明,多久来看你一次?”

    “一两个月来一次吧。她有工作,忙。”孙大勇的语气里没有抱怨,“我自己能照顾自己,不用她操心。”

    他端起茶杯,抿了一口,然后说:“小花,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可怜的?”

    贾小花摇头:“不可怜。你过得比我们很多人都自在。”

    “自在?”孙大勇笑了,“也是。我每天早上起来先练一套太极,然后吃早饭,然后去古城里逛逛,下午回来浇花、看书、喝茶。

    晚上看看电视,早早睡了。日子过得像一潭死水,但也没什么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孤单吗?”

    “孤单?”孙大勇想了想,“刚开始会。后来习惯了。再后来,我发现孤单其实挺好的——不用迁就谁,不用等谁,想干嘛就干嘛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又说:“而且,孤单的时候,我会想起以前的事。想得最多的,就是高中那三年。”

    “那时候多好啊。”孙大勇的目光变得悠远,“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跑步,围着操场跑十圈。

    跑完了去教室早读,背英语单词,背古文。那时候脑子好使,背什么记住什么。现在呢?早上起来,连今天星期几都要想半天。”

    贾小花被他逗笑了:“你那是过糊涂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糊涂,是日子太像了,每天都是一样的。”孙大勇喝了一口茶,“在大理,没有星期一到星期天的区别,只有晴天和雨天的区别。晴天我就去晒太阳,雨天我就坐在廊下听雨。多简单。”